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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主办 拉萨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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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拉萨市藏语委办(编译局)党组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,经中共拉萨市藏语委办(编译局)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,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,决定对办(局)党组班子成员及市管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分工予以调整。调整后分工如下:
格桑平措同志(党组书记、副主任、副局长),主持办(局)党组全面工作。
马 扎 西同志(党组副书记、主任、局长),协助格桑平措同志工作,主持办(局)行政全面工作。
边巴卓玛同志(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副局长),负责政工人事、基层党建、职称评审、机要档案、统计保密、安全生产等工作,分管综合科。
陈敏同志(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副局长),负责党的建设、财务、审计、行政审批窗口、机关工会等工作,分管校审科。
旦增旺姆同志(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副局长),负责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、法治政府建设、综治、维稳、妇委会工作,分管藏语言文字科、编译科。
多吉次仁同志(一级调研员),协助边巴卓玛同志工作,负责意识形态、文化宣传、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米玛顿珠同志(二级调研员),协助旦增旺姆同志工作,负责译协、统战、民宗工作。
平措朗杰同志(三级调研员),协助陈敏同志工作,负责党风廉政、强基惠民、作风建设、人才培训工作。
平措次仁同志 (四级调研员)协助旦增旺姆同志工作,负责藏语文编译、社会用字检查、民族团结、信访举报、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。
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转,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代管分管工作责任制:
格桑平措同志和马扎西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;
边巴卓玛同志和旦增旺姆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;
陈敏同志和旦增旺姆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。
书记对办(局)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维护稳定等工作负总责。主任(局长)监管项目、财务工作,负责作风建设、信访举报、安全生产、法治建设等工作。班子成员要做好分管科室的工作。
分管同志和协管同志均不在岗时,由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指定其他领导代管;分管领导和交叉代管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休假。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。
责任编辑:次仁措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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